随着我国建设文化强国号角的吹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文艺行业迎来了难得的黄金发展期,行业发展驶入快车道,也催生了众多文艺界公众人物,在表演艺术领域尤为突出。公众人物有着极大的社会影响力,但是影响越大,责任越大。尤其在当下网络新媒体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一些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文艺界公众人物,其在收徒传艺、广告代言、个人情感、婚姻家庭等方面的一言一行,往往都会引发广泛社会关注,对社会大众特别是年轻人产生深刻影响。从本质上看,公众人物的影响力来源于对公共媒体平台资源的占用,其在享受资源和关注的同时,理应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文艺不能当市场的奴隶,不要沾满了铜臭气。”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广大文艺工作者“要珍惜自己的社会形象,在市场经济大潮面前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不为一时之利而动摇、不为一时之誉而急躁,不当市场的奴隶,敢于向炫富竞奢的浮夸说‘不’,向低俗媚俗的炒作说‘不’,向见利忘义的陋行说‘不’。要以深厚的文化修养、高尚的人格魅力、文质兼美的作品赢得尊重,成为先进文化的践行者、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在为祖国、为人民立德立言中成就自我、实现价值。”当下,重温习近平总书记这些语重心长的谆谆教诲,具有振聋发聩的重要意义。
古往今来,文艺行业的风气深刻影响着社会风气。文艺工作者的人格修为决定着文艺创作的思想深度,其言论行为影响着社会风气的养成。文艺工作者应该成为时代风气的先觉者、先行者、先倡者,要能够引领社会风气、移风易俗、开创新风,而不能随波逐流、固守陈规、推波助澜,更不能成为不良风气的怂恿者、鼓吹者和跟风者。
文艺工作者所从事的行业不同于一般社会行业,其创作生产的作品也不同于普通商品。对于作为文化消费对象的文化产品,其价值最重要的不是经济效益,而是社会效益,最终是要看能否真正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能否增强人民群众的精神力量。对于文化消费供给方的文艺工作者特别是知名文艺家和公众人物,绝不能简单地迎合大众、迎合市场,而应在了解大众文化消费心理的基础上提供更多高质量高水平的文化产品,引领和提升公众的消费审美水平和需求,从而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古人云:“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树立高远的理想追求和深沉的家国情怀,把个人的艺术追求、学术理想同国家前途、民族命运紧紧结合在一起,同人民福祉紧紧结合在一起,努力做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有贡献的文艺工作者,是国家和人民对新时代文艺工作者的殷殷期待。为此,文艺界行业组织应面向公众人物、知名人士、明星艺人等开展文艺观教育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提高行业自律能力。同时,应加强正向引导力度,对于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在创作扶持、市场准入、媒介宣传、评奖表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于违法违规、失德失范从业者进行约束性规范,建立市场禁入负面清单和时间表。对于劣迹艺人的惩戒根据不同情况划分等级,建立惩戒期满的复出机制。各级各类文化文艺主管机构和行业组织也应统一认识、协调联动,依法依规增强监管能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文艺行业发展新气象,引领健康文明社会新风尚。